2013-07-24 09:06:08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為推進如皋市學前教育改革發(fā)展,根據(jù)國家、省相關文件和如皋市人民政府《如皋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皋政發(fā)[2010]199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幼教師資隊伍建設,經(jīng)如皋市人社局審核,南通市人社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30名(應屆畢業(yè)生另列計劃招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在如皋境內(nèi)幼兒園從事幼兒教育工作,且自2010年12月31日至今在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未間斷過;
(三)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如皋市教育局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
符合招考條件的幼兒教師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可下載),如皋市教育局對照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如皋市人社局負責資格復審。8月3-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以鎮(zhèn)中心初中或市直園為單位攜帶報名者下列材料到如皋市民服務中心教育窗口報名。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登記表》一份;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8)報名費100元/人。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將報名情況公告三天。
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程序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rghrss.gov.cn)公告。
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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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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