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ingxia.hteacher.net 2022-07-04 08:36 寧夏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公告》規(guī)定,由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考同心縣事業(yè)單位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為確保資格復審工作公平、公正,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審時間、地點
(一)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資格復審于7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在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進行。
(二)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資格復審于7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在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進行。
二、人員范圍
根據(jù)《公告》規(guī)定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人數(shù)1:3的比例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自治區(qū)劃定的100分。
三、復審所需材料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二)戶籍資料
1.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等證件,集體戶籍的報考者可提供戶籍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2.非寧夏戶籍的區(qū)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應、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記載本人戶口遷移信息的原戶口簿,或提供戶口遷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寧夏戶籍的證明。
3.非寧夏戶籍、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證書、當?shù)亟M織或人事部門相關服務證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以及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證明。以配偶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三)報考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并提交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本人學歷查詢結果(有二維碼)??忌绻玫诙W位所學專業(yè)報考,還需提供第一學位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本人學歷查詢結果(有二維碼)。
(四)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毒蜆I(yè)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隨后取得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一致。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考生為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8日。
(六)報考“三項目”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1.“三支一扶”人員: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服務單位關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2.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qū)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qū)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3.大學生村官: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服務地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4.退役士官士兵:提供相關退伍證、所屬縣市區(qū)人民武裝部參軍入伍證明等。
(七)考生登錄同心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載填寫《2022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用A4紙正反兩面打印一式兩份(應聘者承諾欄中報考人簽名須有考生本人親自簽名,不得打印),應聘者與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考生如確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送交資格復審材料的,可書寫委托書(簽字并加按左手食指手印),將所需材料一并交委托人,由委托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前來辦理。
四、有關要求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與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時填寫一致。與招聘資格相關的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未能參加資格復審、未能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經(jīng)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經(jīng)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期間,考生應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自負。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及時向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遞交書面放棄聲明。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向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由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同心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4、考生應當自覺遵守資格復審組織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動出示健康碼“綠碼”或核酸檢測報告,現(xiàn)場進行體溫檢測。資格復審前有寧夏區(qū)外中高風險7天旅居史的應聘者,須提供參加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解除集中(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通知書;有寧夏區(qū)外低風險7天旅居史的應聘者,須提供參加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三天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次采樣間隔至少24小時,采樣須在寧夏區(qū)域內檢測機構進行。如第2次采樣與資格復審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時間重合可計算1次)。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5、其他未盡事宜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2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為準。
聯(lián)系電話:0953—8025172
附件下載:
2022年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xls
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3日
原文標題:2022年同心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tongxin.gov.cn/xwzx/gsgg/202207/t20220703_3596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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