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0-09-22 09:09 貴州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0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2:00。
1.網上資格初審在“市招聘辦”的統(tǒng)一組織下,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直職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區(qū)(縣)職位由各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派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等相關人員負責審核。
2.審核人員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須在24小時內進行審核,要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0年9月30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3.對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可在報名期間,由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報“市招聘辦”核準后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不符合條件或不誠信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責任自行承擔。如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的,視情形追究資格初審有關人員的責任。
4.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在2020年9月30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或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招聘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招聘辦”同意后進行修改。
5.2020年9月30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20年10月1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10月2日12:00前須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lián)系電話并保持通暢,因聯(lián)系電話不準確、不暢通等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6.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在“銅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提交報名申請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7.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不得進行職位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考生本人向報考地區(qū)(縣)或“市招聘辦”提出改報申請,經同意后,可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因所報考職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需要退費的,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時間為2020年10月3日17:00。
再次提醒廣大報考人員注意以下事項:
1.報考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因審核未通過重新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須點擊“提交報名申請”鍵提交報名申請。
2.提交報名申請后,報名信息將被鎖定,在審核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之前將不可再修改。請務必認真核對自己的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方可提交報名申請。
3.未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無法審核其報名信息。報名結束時仍未進行“提交報名申請”操作的報考人員,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筆試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3日17:00期間登陸“銅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市招聘辦”實行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直和大龍開發(fā)區(qū)招聘職位的筆試組織工作由“市招聘辦”負責組織開展、區(qū)(縣)招聘職位的筆試組織工作由各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負責同步組織開展。
(一)面向“村干部”招聘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分值為100分),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國家、省、市脫貧攻堅工作、鄉(xiāng)村振興等有關政策文件精神;考試類別為村干部類,代碼為21。
(二)教育類招聘職位,筆試科目為《教師職業(yè)基礎知識》(分值為150分),考試范圍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師職業(yè)道德》等;考試類別為教育類,代碼為41。
(三)醫(yī)療衛(wèi)生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yī)學基礎知識》(分值為150分),考試范圍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醫(yī)學基礎知識》等;考試類別為醫(yī)療衛(wèi)生類,代碼為51。
(四)其余招聘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150分),考試范圍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代碼為11。
(五)筆試時間:2020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安排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調整筆試考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網上(詳見上述信息發(fā)布網站)進行公布,請密切關注。
七、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直和大龍開發(fā)區(qū)職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其他區(qū)(縣)職位由各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選派相關人員負責。資格復審由各地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上述信息發(fā)布網站)。
(二)資格復審人員應按“疫情防控要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為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確定(除備注不限比例的職位外),達不到3:1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三)資格復審提交資料:
1.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網上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2.畢業(yè)證、職位要求須提供學位證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國外、香港、澳門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報考定向招聘職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所需審核資料:
(1)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或易地扶貧搬遷戶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區(qū)(縣)級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或易地扶貧搬遷所在地的區(qū)(縣)級移民局(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以上證明須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2)報考有中共黨員要求的崗位,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原件,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報考定向招聘“基層項目服務人員”職位的,須出具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仍在崗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及區(qū)(縣)引導辦(項目辦)出具服務滿2年的證明(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考核結果等情況)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4)“村干部”須提供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的連續(xù)擔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居)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滿3年且仍在崗的證明、推薦材料(含現(xiàn)實表現(xiàn)、廉潔自律材料、推薦理由以及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原件及相關材料(當選證明、任職文件),任職證明須由區(qū)(縣)黨委組織部審核,并簽署報考意見。
(5)區(qū)(縣)戶籍(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或同級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并出具的證明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6)報考有退役軍人要求的招聘職位,需提供戶口簿、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提供復印自人事檔案的入伍登記表和退伍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上需注明“復印自本人人事檔案原件”的內容和復印時間,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隨軍家屬須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所在部隊出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和區(qū)(縣)人民武裝部簽署情況屬實及報考意見原件,須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8)面向本地戶籍(生源)招聘的須提供戶口簿或生源證明原件。
(9)國家公務員考試規(guī)定: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對待。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對待。
非統(tǒng)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yè)生對待,即使是畢業(yè)的當年,也不屬于應屆生。
(10)山村幼教志愿者須提供由服務地“團委”或“教育局”加蓋公章的服務證明原件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
(11)工勤人員和國有企業(yè)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的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材料用A4紙印制,按順序準備,以便查驗。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具體審查人簽署意見并簽名。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shù)在遞補期內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市招聘辦”和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之內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注: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lián)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自行承擔。
八、面試(專業(yè)測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專業(yè)測試)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考試。市直和大龍開發(fā)區(qū)招聘職位由“市招聘辦”組織實施、區(qū)(縣)招聘職位由各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專業(yè)測試)時間和地點由各地另行通知。
(一)面試(專業(yè)測試)人員確定
面試(專業(yè)測試)人員為經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未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面試(專業(yè)測試)方式
1.教育類職位,面試采取試教、說課或專業(yè)測試等方式。
2.要求作專業(yè)測試的職位,由市直主管部門及區(qū)(縣)自行組織實施,專業(yè)測試方式另行通知。
3.其他職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有效數(shù)字,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在網上進行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占50%,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占50%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有效數(shù)字。
1.村干部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50%。
2.其他類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九、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市直和大龍開發(fā)區(qū)招聘職位由“市招聘辦”負責組織、區(qū)(縣)招聘職位由各區(qū)(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按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還相同的,則另作加試)。
體檢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規(guī)定程序進行,體檢醫(yī)院由“市招聘辦”及各區(qū)(縣)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體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疾旃ぷ饔墒兄备髡衅竼挝?主管部門)和各區(qū)(縣)負責組織實施。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對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考察工作須在考察對象體檢合格后開展??疾靸热?、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靸热葜饕〝M招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實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業(yè)務標準相統(tǒng)一,將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的重點考察內容??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實地走訪和面談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得報考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市直和大龍開發(fā)區(qū)職位由“市招聘辦”進行公示、區(qū)(縣)職位由各區(qū)(縣)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結束不影響其聘用者,按權限報送辦理。市直事業(yè)單位將考察合格人員材料報送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區(qū)(縣)招聘主管部門將考察合格人員材料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聘用等手續(xù)。
(三)新聘用人員均實行1年試用期,各區(qū)(縣)及鄉(xiāng)(鎮(zhèn))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1年試用期)。
(四)對備注要求“到村(社區(qū))工作3年”的職位,人員聘用后,須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安排到村(社區(qū))工作3年。
責任編輯:張欣
熱門標簽: 銅仁教師招聘公告
公眾號
視頻號
小紅書
京ICP備16044424號-2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64號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師華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