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2 16:40:27 [您的教師考試網]
6.關于報考費退費問題。2021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和農村牧區(qū)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免交報考費,2020年畢業(yè)生報考費減半收取。具體退費時間通過包頭市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另行通知。
7.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應達到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定向崗位繳費時間截止后,“項目人員”崗位、“蒙漢兼通”崗位和“高校畢業(yè)生”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不開考的,考生可選擇轉為普通崗位再次進行報名,普通崗位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人員不再轉崗。請報考考生隨時關注包頭市東河區(qū)人民政府網查看崗位變更公告。
(三)筆試
1.筆試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閉卷形式。
2.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教學理論及應用、綜合素質測試(占85%),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理論(占15%)。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試卷分為蒙古文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兩部分,分值各占50%,答題時要求考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部分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須使用蒙古文作答。
3.筆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上標示。
4.筆試成績加分。根據(jù)有關政策,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請報名考生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民族加分。
6.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末位出現(xiàn)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筆試總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在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公示5天,具體公布時間詳見準考證。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在筆試完成后進行。出現(xiàn)異議的,由資格復審工作小組作出裁決。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將在包頭市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公布。
2.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戶口本、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測試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1份,提供報名時打印的報名登記表2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經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對于報考定向崗位的人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須提供內蒙古自治區(qū)和包頭市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導致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面試
1.面試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包頭市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另行通知。
2.面試分學科進行,使用東河區(qū)現(xiàn)行教材由評委依據(jù)學段、學科隨機確定面試內容,實行封閉式管理,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相應能力,F(xiàn)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過程中將采取全程錄音錄像。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形式,試講時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答辯時須使用蒙古語回答。
3.面試時各學段學科實際到場參加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報考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范圍。如果同試題同考官組面試考生僅為1人時,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范圍。
4.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6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以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考核范圍人員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如果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如果面試成績依然相同,將組織加試。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初步人選在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公示5天。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須對考生體檢是否合格提出明確的體檢結果,并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進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不符合體檢標準要求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規(guī)定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2〕2號)等規(guī)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等各方面的表現(xiàn),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報考人員應在考察工作開始的規(guī)定時限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因故意隱瞞信息,在考察期間無法提供本人人事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疾觳缓细竦,取消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疾旃ぷ鹘Y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聘用公示范圍人選。
3.報考人員應在總成績公布之日起7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七)公示與聘用
1.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市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東河區(qū)教育局按照教師分配方案進行分配,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3.聘用手續(xù)經東河區(qū)人社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審批,憑市人社局下發(fā)的《包頭市聘用工作人員介紹信》辦理有關人事、編制手續(xù),聘用的教師享受國家事業(yè)單位教師規(guī)定的待遇,所有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zhí)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四、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制度。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考核培訓科全程監(jiān)督指導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7〕第35號令)執(zhí)行。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對報名資格初審和試講資格復審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一經發(fā)現(xiàn)要嚴肅查處。
(三)設置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開招聘全程將設置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實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期間,凡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工作人員按照回避制度,申請退出公開招聘工作;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建立考試誠信制度。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進行,建立健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報考人員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除筆試和資格復審外的其它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報考人員,記入誠信檔案。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對違反規(guī)定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記入誠信檔案。記入誠信檔案后三年內不允許參加包頭市組織的各類公開招聘考試。
五、其它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已辦理聘用手續(xù)但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出現(xiàn)以上問題的考生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包頭市東河區(qū)政府信息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四)本簡章由東河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2-6180077/6166072/6180715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472-6166069
東河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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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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