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09:01:49 [您的教師考試網]
杭州市上城區(qū)教育局所屬浙江省杭州第十中學等20家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30名。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fā)〔2014〕380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經費形式均為財政全額撥款,參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yè)編制。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附件1《杭州市上城區(qū)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0年12月公開招聘教職工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教師類崗位招聘對象為以下三類人員:
1.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或非事業(yè)編制教師。
“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區(qū)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yōu)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杭州市區(qū)(指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江干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高新(濱江)區(qū)、錢塘新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下同)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非事業(yè)編制教師指具有杭州市戶籍且在杭州市區(qū)中小學;蛴變簣@(不含培訓機構)任教的教師。
2. 應屆畢業(yè)生,指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2021屆及尚未初次就業(yè)的2020屆畢業(yè)生,下同)。“應屆畢業(yè)生”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畢業(yè)研究生;(2)普通高校綜合成績排名前50%的本科畢業(yè)生;(3)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浙江外國語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具有留杭資格的畢業(yè)生;(4)杭州市生源畢業(yè)生;(5)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另,2018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具有杭州市戶籍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的,可按應屆畢業(yè)生報考。
3. 社會人員,指具有杭州市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
資產管理員等教輔崗位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指具有杭州市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對象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報考教師崗位需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1)2020屆和2021屆畢業(yè)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2)其他招聘對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6.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稱和資歷。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注意事項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應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報名(具體地址見附件1),考生選擇其中一天完成報名即可。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現場報名,F場資格審查通過的,領取準考證。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4.在職教師報名須出具經原單位簽字、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本次招聘過程中,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該考生報考資格。
6.本次招聘推出的面向應屆畢業(yè)生的幼兒教師崗位將采取統(tǒng)一招考的方式進行。考生需要在報名階段確定自己的報考意向崗位,但所有應屆幼兒教師崗位將統(tǒng)一筆試和面試,即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按照應屆幼兒教師崗位總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名單。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總成績的高低,按照應屆幼兒教師崗位總數1:1的比例確定最終入圍名單。進入最終入圍名單的考生將按照報名時的意向崗位進行錄取。如果意向崗位已經錄滿,則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入圍考生自主選擇區(qū)內其他未錄滿的幼兒園,直至全部錄取完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須經過體檢、政審考核合格并進行公示后,方可辦理正式錄用手續(xù)。
在職教師報考幼兒教師分崗位進行報名、筆試、面試和錄取。
(二)調整報名(補報名)
2020年12月23日報名結束后,12月24日在上城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各個崗位的報名情況。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應聘者可在12月25日中午12點前進行調整報名或補報名,其余崗位不得改報。調整報名(補報名)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公布不開考崗位和核減崗位情況
2020年12月25日下午在杭州教育網上公布不開考崗位和核減崗位情況。經調整報名(補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者酌情核減招考計劃。
注意事項:
1.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 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3. 招聘計劃中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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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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